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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晚跟4個愛徒去深庭,
我的名字改叫"時尚王牌",
害我一直出現這個表情==lll
老實說我從頭到尾都覺得被推薦我的PomKum和haby開了一個玩笑,
接到主辦單位說要採訪我的通知,
我才發現原來玩真的!
可是為什麼我一直覺得票數緊追在後的每一個都比我優秀,
我真的很好奇到底是誰投票給我的?!
我其實只寫我的生活,
享受我小人物的大自在,
每每我逛那些每天上萬人次的美食格主家,
發現他們的相機都很專業到驚人的程度,
三不五時他們還會聚在一起吃大餐,
滿桌的單眼相機...說把菜都拍"害羞"了...
而我呢?
我經常只是拿我的Nokia N73隨手拍,
更多的時候還拍得像狗仔隊,
因為以我的年紀還對著菜拍得跟七、八年級生一樣,
實在也很奇特!
然後我回家會花好幾個小時寫一篇網誌,
每次寫完都說下次不敢了...
可是這一回真的跌破我的眼鏡,
我想你們的光臨給我不封筆的動力!
謝謝你們這麼自然地鼓勵了毫不起眼的我!
A Thousand Thanks to You All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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