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晚跟4個愛徒去深庭,

我的名字改叫"時尚王牌",

害我一直出現這個表情==lll

老實說我從頭到尾都覺得被推薦我的
PomKumhaby
開了一個玩笑,

接到主辦單位說要採訪我的通知,

我才發現原來玩真的!

可是為什麼我一直覺得票數緊追在後的每一個都比我優秀,

我真的很好奇到底是誰投票給我的?!


我其實只寫我的生活,

享受我小人物的大自在,

每每我逛那些每天上萬人次的美食格主家,

發現他們的相機都很專業到驚人的程度,

三不五時他們還會聚在一起吃大餐,

滿桌的單眼相機...說把菜都拍"害羞"了...


而我呢?

我經常只是拿我的Nokia N73隨手拍,

更多的時候還拍得像狗仔隊,

因為以我的年紀還對著菜拍得跟七、八年級生一樣,

實在也很奇特!


然後我回家會花好幾個小時寫一篇網誌,

每次寫完都說下次不敢了...

可是這一回真的跌破我的眼鏡,

我想你們的光臨給我不封筆的動力!{#emotions_dlg.emotion_034}

謝謝你們這麼自然地鼓勵了毫不起眼的我!{#emotions_dlg.emotion_003}

A Thousand Thanks to You All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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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小雪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2) 人氣()